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调查的通知》(工电子函〔2021〕116号),请你们按照要求组织辖区内电子专用设备企业、电子测量仪器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并将重点项目清单表和企业填报表格于3月2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tljxxxh@163.com。
联系人:张天宇,电话:2830468。
附件:1. 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调查的通知》
2. 工电子函〔2021〕116号
附件1:关于开展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工电子函116号文.pdf
电子专用设备企业调查问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