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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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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请下载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工厅信软〔2018〕991号).pdf
首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表.doc
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统计表.doc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和《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鼓励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更多消费领域广泛融合渗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工厅信软〔2018〕991号 )工作部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举办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组织参加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National Information Consumption and Electronics Race,英文简称:NICER)

  二、大赛主题

  新时代 新经济 新消费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四、赛事规则

  (一)参赛对象: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大赛将设立两个方向,参赛单位每个方向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方向一:应用创新。本方向针对信息消费各领域的应用模式创新,要求参赛项目面向智能生活、数字内容、行业服务等领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方向二:技术创新。本方向针对运用创新技术的信息消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要求参赛项目技术上有一定先进性,能提升信息消费产品的用户体验和获得感,满足对高品质信息消费产品的需求。

  (四)赛程安排:大赛分为大赛报名、地方预选、初赛评审、决赛评审等四个阶段,具体进度将在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公布。

  (五)评分规则: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核心技术水平、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初赛、决赛评审,确定获胜项目。 

  五、奖项及激励

  (一)大赛奖项:大赛评选出“新型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新型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

  (二)获胜项目激励

  1. 获胜项目将优先获得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列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优秀产品和应用案例集,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优先参与中国国际工业品博览会等展览;优先列入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体验中心。

  2. 获胜项目所在单位的地区将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得到优先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报名方式: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组织至少5家参赛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在线报名,确认参赛意向,及时上传材料,并将大赛报名表(附件2)报送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前将通过预选项目统计表(附件3)及大赛报名表(附件2)正式行文反馈至省经信厅(均须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材料一份)。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积极鼓励本地区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参与大赛。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软件服务业处 李云颀,联系方式:0551-62871761(兼传真),电子邮箱:liyunqi@ahjxw.gov.cn。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工厅信软〔2018〕991号)

     2. 首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表

     3. 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统计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