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光临本站 铜陵泰祥科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2018年修订稿)的通知

2018-05-07

次浏览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2018年修订稿)的通知


县、区经信委(经科委、经发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经研究,对《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竞争性分配奖励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铜陵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8日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2018年修订稿)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经信委《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的要求,为在我市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中小企业。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共性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


2、申报年度上年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实缴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技术领域),其中,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二)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线的细分区段或某一地区市场,在细分市场领域内具有龙头地位。考核依据是企业主导产品产量达到列入统计的全市主要产品产量的10%。


2、产业链分工专业化:企业核心业务专一,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强。考核依据是企业成为全国五百强企业或全省百强企业供应商。


3、研发精深化:企业注重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的建设,加强对研发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考核依据是:企业有市级以上(含)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或经审计的企业R&D(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


4、管理精细化: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科学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考核依据是企业(产品)通过国际(国内)机构的相关认证或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等。


5、产品品牌化。企业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拥有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考核依据是企业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名牌品牌或质量奖。


6、工艺独特化: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专业性强、专业特点明显。考核依据是以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5项以上(含)。


7、技术创新化:企业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考核依据是企业至少获得1项以下称号: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铜陵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


8、产品新颖化:为近两年内研发且批量投入生产的新产品,比相关传统产品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更大的附加值和更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核依据是企业获得1项以上(含)市级及以上新产品或市级及以上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近两年发生过生产死亡事故的;


(二)近两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被环保部门处罚的;


(三)近两年有偷、漏税行为被税务部门处罚的;


(四)近两年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的。


第五条 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请,填报《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县区经信委(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向市经信委推荐。


(二)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各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打分(评分办法见附件2),并在专家初审的基础上经市经信委委务会议研究,提出拟认定意见并公示。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予以认定为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六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采用集中受理、集中认定。依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本着竞争择优原则,每年认定不超过30户。


第七条  经认定新入选的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下列支持。


(一)经认定的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评选产生。


(三)在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方面优先支持。


(四)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五)市经信委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第八条  对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将进行复核认定。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且四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认定;对四年后重新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认定的,不再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


所在          县(区)


注册资本

(万元)


法人代表及电话


基本

开户行


注册时间

   年       月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工作用

QQ号


电子信箱


二、企业获得的荣誉(企业荣誉如不够填,可另附页)

获得的荣誉名称

授予部门

授予时间

1、



2、



3、



4、



5、



6、




三、企业近二年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20    

20    

资产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万元)



实缴税金(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研发费用(万元)



四、专精特新方向及理由

方向

□ “专”   □“精”    □“特”     □“新”     (可复选)

理由

专:

精:

特:

新:

五、申请企业真实性声明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属实。若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2: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指标30分,专项指标70分。将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分别按以下办法进行评分后,相加所得即总得分。


(一)共性指标评分办法:


1、分值设定


共性指标30分,分两项指标评分,其中:销售收入(以企业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为准)指标占40%(即12分),缴纳税金(以企业纳税证明为准)占60%(即18分)。


2、评分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的销售收入、缴纳税金两项指标分别按功效系数法进行计算出得分后,相加即为该企业共性指标得分。


(二)专项指标评分办法:


1、分值设定


专项指标70分,分八项指标评分,其中: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产业链分工专业化两项指标各5分;研发精深化、管理精细化、产品品牌化、工艺独特化、技术创新化、产品新颖化六项指标各10分。将企业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出得分后,相加即为该企业专项指标得分。


2、评分办法


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主导产品产量达到列入统计的全市主要产品产量10%的 3分,每提高5%加1分,5分封顶;(以统计局公布的全市主要工业产品种类为限)


产业链分工专业化:成为全国五百强企业供应商得5分,成为全省百强企业供应商得3分;各项可累加,5分封顶(以企业获得供应商资质证、牌及提供的所供应企业相关荣誉证明为准)


研发精深化:国家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10分;省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5分,市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得3分;经审计的企业R&D达到2%得5分,每超过0.5百分点加1分;各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荣誉证、牌、正式审计报告为准)


管理精细化:企业(产品)通过国际机构认证的10分,国内机构认证的5分;制(修)订并发布国家行业标准的10分,申报国家行业标准立项的5分,被省经信委认定为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5分;企业获得全市非公企业服务型党组织三星级称号的3分,四星级称号的4分,五星级称号的5分;各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证书、文件为准)


产品品牌化:中国驰名商标10分;中国名牌产品10分,省级名牌产品5分;国家级质量奖10分,省级质量奖5分;各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有效期内的证书、文件、证牌为准)


工艺独特化: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5分,每多1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技术5项5分,每多1项加0.5分;两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正式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


技术创新化: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10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5分;铜陵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分;各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正式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


产品新颖化:国家级新产品1项10分,省级新产品1项5分,每多1项加5分,市级新产品1项3分,每多1项加3分;国家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10分,省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5分,市级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3分;各项可累加,10分封顶;(以有效期内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