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经信委(经发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五个办法的通知》(铜政〔2016〕21号)和《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竞争性分配奖励办法》(铜经信中小企〔2014〕116号)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5年度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以2013年以前(含2013年)为准。
2、企业已入选铜陵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以《铜经信中小企〔2015〕173号》文件公布名单为准)。
3、企业需具备一项以上“专精特新”特征。(以《铜经信中小企〔2014〕116号》文件规定内涵及认定依据为准)
4、企业2015年度现价总产值在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实缴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或2015年度企业就业人数在30人(含)以上(以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准)。
以上1-3项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已按照《铜经信中小企〔2014〕116号》文件予以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不可再次申报。
二、认定数量
本次共认定3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程序
201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采取书面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填写《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连同申报所需附件资料(附件4)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信委(经发局)。
2、县区经信委(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填写《认定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统一向市经信委推荐。
四、认定程序
1、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县区所有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2015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评分细则》(附件5),计算企业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取30户企业作为拟认定企业并公示。为充分接受监督,市经信委纪检组派员全程参与评审小组工作,对评审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五个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五、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16年度市经信委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局)请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丁静,电话:2824876。
附件:1、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承诺书
4、2015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附件资料
5、2015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评分细则
2016年5月9日
附件1:
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经营范围 | |||||
所属行业 | 所在 县(区)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人代表 | ||||
基本 开户行 | 注册时间 | 年 月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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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二、企业获得的荣誉(企业荣誉如不够填,可另附页) | |||||
获得的荣誉名称 | 授予部门 | 授予时间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三、最近三年基本数据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近3年平均增长率(%) | ||||
实际 | 比上年 增长(%) | 实际 | 比上年 增长(%) | 实际 | 比上年 增长(%) | ||
资产总额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 |||
现价总产值(万元) | |||||||
实缴税金 (万元) | |||||||
利润总额 (万元) | |||||||
研发费用(万元) | |||||||
员工人数(人) | |||||||
缴纳社保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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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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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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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人) |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 —— | —— | —— | —— |
,
四、企业主导产品情况(2015年度)(如产品较多,可另附页) | ||||
产品名称 | 数量 (只、台、件、套等) | 现价产值 (万元) | 在全市的位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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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精特新方向及理由 | ||||
方向 | □ “专” □“精” □“特” □“新” (可复选) | |||
理由 | 专:(限150字) | |||
精:(限, 150字) | ||||
特:(限150字) | ||||
新:(限150字) | ||||
六、申请企业真实性声明 | ||||
企业法人代表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属实。若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2:
承 诺 书
本公司申报2015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现郑重承诺: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本公司纳税、社会保险、银行贷款、法定代表人信息和申报项目其它相关信息。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3:
2015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县区 | 成立时间 | 是否希望工程企业 | 现价总产值 | 实交税金 | 社保缴纳(2015) | 专精特新特征 | |||||
2015 | 2013 | 近两年平均增长率 | 2015 | 2013 | 近两年平均增长率 | 人数 | 缴纳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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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战略专一化:主导产品销量占全市前十名 |
填报说明:1、如企业尚未办理三证合一,请分别填写税务登记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2、专精特新特征,请根据填报的专精特新方向和理由,查验对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在所列范围内选择填写。如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技术
创新化,则填写:技术创新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附件4:
2015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所需附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
3、2015年度税票或缴纳社会保险单据、纳税申报表;
4、企业获得荣誉证明;
5、企业具备专、精、特、新特征证明;
附件5:
2015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评分细则
1、当符合申报条件1-4条所有条件的申报企业数多于30户企业时,实行百分制评分,具体办法是:设置总分100分,将实交税金总额及增幅、现价总产值及增幅、缴纳社保人数三项指标按40%、40%、20%的权重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企业得分,从高到低选取30户;
2、如申报企业数大于30户但符合申报条件1-4条所有条件的申报企业数少于30户企业时,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定:
(1)对全部符合申报条件1-4条所有条件的企业确认为2015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对剩余的企业进行评分;
(2)对剩余的企业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办法是:设置总分100分,将实交税金总额、现价总产值、缴纳社保人数三项指标按40%、40%、20%的权重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企业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补充。
3、已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试点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的企业、近三年为新农村建设无偿投资、扶贫捐款等已履行社会责任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信用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