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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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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若干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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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人才购房篇

一、哪类人员可以享受人才房票政策?

答:《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铜人才〔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对象须为在铜注册企业2021年9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铜缴纳社保,且引进时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博士(或正高职称)不受年龄限制。

二、人才房票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新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分别可申请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房票。

三、新引进人才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才房票

答:2021年9月1日起,首次来我市企业工作,在铜缴纳社保满三个月,就可以按规定申请人才房票。

四、申请人才房票提交哪些材料?

答: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购房房票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房票所需材料(人才提供):

1.备案的劳动合同;

2.银行工资流水(3个月以上);

3.社保参保证明;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房票结算所需材料(房地产公司提供):

1.《人才房票资金结算申请表》;

2.《人才房票凭证》;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人才房票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答:每月1-10号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人才房票如何办理

答:1.申请。引进人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确定补贴额度。

3.公示。市人社局将拟发放对象有关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

4.房票核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申请人核发《人才房票凭证》、《联系函》(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

5.房票使用。人才可持房票凭证购买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人才在购房时,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但不高于房款总额。夫妻双方同时使用人才房票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按照“一方全额、一方减半”原则叠加享受;购买不同商品住房的,可分别使用人才房票。

房票持有人购房时,将房票凭证交付房地产公司,作为等额(或半额)购房款。所购商品住房应是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

6.房票结算。属现房的,由房地产公司凭接收的《人才房票凭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人才房票资金结算申请表》,与市人社局结算,补贴经费直接拨付至房地产公司。

属期房的,使用《人才房票凭证》购房网签后,即视作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已经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人才房票凭证》兑现时,市人社局直接将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划入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楼盘银行监管账户。

七、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实施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同时使用人才房票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按照“一方全额、一方减半”原则叠加享受;购买不同商品住房的,可分别全额使用人才房票。

八、使用人才房票必须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吗?

答:人才房票没有购买首套房限制,但只能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九、人才购房房票是否要落户铜陵?

答:不需要。

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申请人才房票吗?

答:人才房票仅适用于企业新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及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专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照享受。

十一、使用人才房票购房有哪些条件限制吗?

答:使用人才房票买房的,需在铜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否则按比例(以月计)退回人才房票补贴款,不按时退回的将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人才房票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十二、申请人持有的房票有效期是多久?

答:房票在引进人才自参保之日起3年内使用有效,逾期不再享受。

十三、人才房票是否可以转让?

答:人才房票是人才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扣房款的凭证,实名制发放,仅限本人使用,不能提现、转让。

十四、人才房票中所指的新建商品房涵盖的范围?

答:新建商品房指铜陵市区(含枞阳县区域)新建商品住房。

十五、非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是否符合人才房票申请条件?

答:不符合申请条件。实施细则》规定,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均指全日制,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十六、人才房票中所指在铜注册企业涵盖的范围?

答:《实施细则》规定,在铜注册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社会组织机构。

十七、高层次人才资助和人才房票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

人才生活补贴篇

一、哪类人员可以享受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答:为我市非公企业(且为独立法人)2021年9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铜缴纳社保,且引进时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博士(或正高职称)不受年龄限制。

二、人才生活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新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等产业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三、哪类单位新引进人才可以申请生活补贴?

答: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且为独立法人)新引进人才。

四、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企业人员可以申请生活补贴吗?

答:不可以。

五、人才生活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2021年9月1日起,首次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且为独立法人)工作,并在铜缴纳社保满一年后,由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再由所在企业负责发放至个人。

六、申请人才生活补贴提交哪些材料?

答: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才生活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的劳动合同;

2.工资流水(6个月以上);

3.社保参保证明;

4.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人才生活补贴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企业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线上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县区(市经开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3.拨付。市人社局将拟发放对象有关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县区(市经开区)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至个人。

八、享受人才生活补贴有哪些要求?

答:享受对象在3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市非公企业工作的,由新单位重新提出申请,仍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累计发放金额不变。对其他离职情况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

九、非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是否符合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条件?

答:不符合发放条件。《实施细则》规定,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均指全日制,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指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十、人才生活补贴中所指非公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规定,“非公企业”是指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份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企业。

十一、申请人才房票、生活补贴政策,对年龄有要求吗?

答:对博士(或正高职称)没有年龄要求。对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技师)、大专(或高级工)要求引进时“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是指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30周岁。

十二、申请人才房票表格、生活补贴表格下载地址?

答:《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表格在铜陵先锋网“资讯铜陵产业人才8条实施细则”下载。

十三、新引进人才如何界定?

答:主要依据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认定,且2021年8月31日前在铜无社保参保记录。

新老政策衔接篇

一、《实施细则》施行前,已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如何执行购房补贴政策?

答:“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原则执行,2021年8月31日前来铜创业就业人员,符合铜政〔2018〕3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仍按该政策申请兑现购(租)房补贴。

二、铜政〔2018〕39号文执行的有效期是什么时候?超过有效期后该如何执行?

答:铜政〔2018〕39号文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符合本文件规定申请条件的、因《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在有效期之后而影响申请的人员仍按该文件执行。

在有效期内已享受补贴政策仍未结束的,直至享受完为止。

三、铜政〔2018〕39号文受理时间有何变化?

答:1.老政策由原先常态化受理调整为每半年集中受理,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两个时间段,申请渠道不变,线上申请办理系统网址http://tl.ahzwfw.gov.cn/blsp-bsdt-web/housing/housing.do。

2.2021年老政策常态化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线上受理工作,待下一个集中受理期自行开启。

3.线上申请办理系统在集中受理期对外开放,其余时间暂行关闭。

四、问题楼盘购房申请人该如何按铜政〔2018〕39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答:申请人因购买问题楼盘导致延期交房办证,并影响购房补贴申的,辖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注明问题楼盘项目名称、房屋栋号、购买人等信息),市力资源会保障局负责据此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告知书;申请人须在问题楼盘项目具备办证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动产权证》,待完善相关材料后按程序发放购房补贴;出具受理告知书的受理时间可认定为其购房补贴的申请时间

五、按铜政〔2018〕39号文享受补贴的购房人,所购房屋过户是否有限制条件?

答:按铜政〔2018〕39号文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未满五年过户所购住房的,相关补贴予以退回;满五年以后过户的,相关补贴无需退回

六、已享受过政府其他类住房(购房)政策是否可以按铜政〔2018〕39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答:不能。已享受过政府其他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及保障性住房等)、享受过政府征迁安置房或补偿款等都不能按铜政〔2018〕39号文享受购房补贴。

七、铜政〔2018〕39号文中“新落户”涵盖哪类人员?

答:铜政〔2018〕39号文中“新落户”涵盖以下四类人员:1.铜陵户籍从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铜陵户籍毕业生因就学迁出,毕业后两年内迁回的视同新落户人员(毕业证取得时间向后顺延两年);

3.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落户我市的毕业生。

4.因就学迁入我市、毕业后未迁出或曾迁出于2019年1月1日后再次迁入我市的在铜高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及中职学校)外地户籍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八、铜政〔2018〕39号文执行期结束后只受理哪类人员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答:铜政〔2018〕39号文执行期结束后每年的3月和9月线上只受理因《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在有效期之后而影响申请的人员,其它因任何原因延期提交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九、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2-2126891

市人才办:0562-5880320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