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安徽省深化标准工作改革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2017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的要求
1、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的各类规上企业;
2、建立标准化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标准化计划,开展或参加标准化培训工作;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牵头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主要产品制定了企业标准,并进行备案;
5、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合格率高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定期对企业各类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6、贯标对标体系完善,标准体系表包括产品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三类,各类标准发放到位,可以有效指导生产和管理工作;
7、以下情况不得申报: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到位,出现质量、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的。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市、县经信委提出申请;
2、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按照要求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委;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牵头组织审查、考核、公示和认定,并授予“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铜牌和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结合本区域发展优势,认真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并做好培育储备工作。申报企业要能代表当地标准化水平,具备典型示范效应和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效益良好,管理科学规范;
2、申报名额:合肥、芜湖、蚌埠各5个,其他市2个,广德、宿松各1个;
3、省标准化示范企业有效期限为3年,2013和2014年认定52户省标准化示范企业已到期,需重新认定;
4、各市、直管县经信委3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经信委科技处,电子版发至kjc907@126.com。联系人:温晓丹,电话: 62871740。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
2. 企业申报材料装订及附件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