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枞阳县经科委、经开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政〔2017〕25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7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部分第三批奖励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申报事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下达或签约实施的。具体类型如下: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首次经统计部门核准有研发投入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1%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2.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支持双创孵化平台建设:对新备案的省级级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30万元建设补助。
4.加强科技奖励工作:对获得安徽省科技奖的成果,给予省奖励资金同等金额配套奖励。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申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事项,需提供附件申请表及2016年度统计部门核准的“企业一套表”相关资料,具体表格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b103-1表)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表)。
2.申报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双创孵化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奖励工作事项,需提供附件申请表及科技部门认定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结束后退还),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10月30-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铜陵市科技局计划与成果管理科(地址:北京路科技大厦七楼),其中枞阳县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委托枞阳县经科委办理受理手续,统一集中报送;申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事项委托各县区科技部门办理受理手续,统一集中报送。
联系电话:2836028
附件: 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请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