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省科技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6〕315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
有关要求:
一、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全市高企申报继续分两批次集中受理,第一批市受理截止时间8月5日,第二批市受理截止时间9月9日。
二、材料相关要求。对照省通知中申报清单要求,胶装一式三份,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作封面,书脊注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企业名称、国税或地税(所得税主管部门)、正(副)本。
三、新认定企业须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络系统注册并经市局激活后方可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已注册的企业须完善注册信息(特别是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完成核心信息变更,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中“()”内不用填写),其中枞阳县区域内已注册企业,须撤销注册重新提交至市局激活。
联系人:市科技局 董 晶 丁 涛
联系方式:2833433
地址:北京路科技大厦7楼高新科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6〕315 号)(请直接链接该网页地址: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zhxw/ana/webinfo/2016/07/1462867989723792.htm)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