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近期工作目标任务需要,拟开展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调查,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调查的通知》转发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内注册一年以上、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具有国内行业领先优势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
二、具体条件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2、企业所属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以及包括工业生产工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等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调查内容
1、统计表。包括企业名称、性质、地点、联系人、电话、主要产品、年产量、员工数量、简要情况(成立时间、主要产品的战技术性能及应用领域、是否成立武装部、是否编建有基干民兵组织及规模、党组织建设情况等相关情况)等,详见附件。
2、图片信息。主要指企业在研发、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果,以及企业获得的资质、荣誉等。图片文件名须注明图片内容,格式为JPG文档且不低于1024*768像素。
四、有关要求
调查统计表和图片信息等数据(盖章的纸质版企业统计表和电子版图片信息),请于2月3日前报送市经信委技装科。
联系人:钱静 联系电话:2820408 邮箱:75013022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调查的通知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