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科协,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统一部署和省科技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铜陵市2016年科技活动周,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与主题
今年我市科技活动周时间为5月14日—21日。活动主题是“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
二、活动重点领域、内容及形式
本届科技活动周重点在宣传科技成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开放优质科技资源、倡导科学生活方式等四个方面,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促进公众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提高公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积极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活动周将针对公众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专题报告会、专家讲座、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省、市自主创新政策,积极展示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普发展成就、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新型企业成果,增强公众对科技创新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广泛深入基层、校园、企业、社区和农村,开展各类示范性科普宣传和公益活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传播科学思想和知识,倡导科学生活方式,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实践。组织全市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设施、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免费开放。
三、具体要求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铜陵市2016科技活动周总体方案》(见附件),积极组织参加全市举办的各项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县区科技局、有关部门于5月26日前将开展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图片资料将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参加活动的单位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同时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效,并做好群体性活动的安全防范。
市科技局将对有关单位举办的重大科技活动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方 胜 江龙兵
电话(传真):0562-2832753
电子邮件:tlzcfgk@163.com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