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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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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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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经信委(经发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17〕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申报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以《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规定为准,并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入列全市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以铜经信中小企〔2017〕56号文件公布名单(附件1)为准。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及三年平均增长率数据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3.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数量


以竞争性方式共认定10户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采取书面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填写《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连同申报所需附件资料(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信委(经发局)。


2.县区经信委(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填写《认定汇总表》(附件5),汇总后统一向市经信委行文推荐。


3.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分标准》(附件4)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竞争性要求择优推荐,经过市经信委委务会议研究后,经公示,最终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18年度市经信委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局)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静,电话:2824876。



附件:1.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名单


2.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填报)


3.申报所需附件资料


4.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分标准


5、认定汇总表(县区经发局<委>填报)



2017年10月13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